3月23日(一)聖道斌主教 若望福音八1-11
耶穌上了橄欖山。清晨他又來到聖殿,眾百姓都到他跟前來,他便坐下教訓他們。
那時,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了一個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,叫她站在中間,便向耶穌說:「師傅! 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,在法律上,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;可是,你說什麼呢?」
他們說這話,是要試探耶穌,好能控告他;耶穌卻彎下身去,用指頭在地上寫字。
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,他便直起身來,向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他又彎下身去,在地上寫字。他們一聽這話,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,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裡的婦人。
耶穌遂直起身來向她說:「婦人! 他們在那裏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
她說:「主! 沒有人。」耶穌向她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罷! 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」
釋經小幫手
我們周圍常有這樣的情況發生。每次看到身邊有人犯了很莫名的錯誤時,我們常常表現出我們受不了的樣子,甚至還會將他抓過來數落一頓,無法理解他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。接著,自己的心情也跟著變差,好像身邊什麼事情都是一種無法原諒的錯誤,而在無形之中也束縛著自己,讓我們的情緒受制於那些事情。現在,在歐洲廣受歡迎的「奇蹟課程」裡有提到,如果不寬恕,我們就一定會找藉口來為自己辯護。但是我們要辯護的是什麼?這個問題值得我們去思考,到底怪罪別人時,我在內心擔心的是什麼。有時,我們會把過錯與不完美的責任歸咎到別人身上,或許是不想承認這有可能是自己的錯誤。特別是當我們把責任推給別人,然後再來原諒他的時候,似乎更能襯托出我們是好的。寬恕要我們做的,其實是以愛的眼光來原諒自己。在今天的福音中,耶穌的問題問得很好「你們之中有誰沒有犯過罪的?」如果耶穌對我們所做的每一件錯事都要計較,我想我們可能每天都會活在愧疚與懊悔之中了。就像耶穌對著犯姦淫的婦人說的一樣「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罷! 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」,祂這樣的愛了我們、寬恕我們,我們也學習耶穌,寬恕自己並深深反省,不再犯罪。
種下種子
請打開心,反省、寬恕、更愛自己,愛他人,也更愛祂。
全心祈禱
主阿﹗謝謝祢寬恕了我。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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