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捨給他人

每日福音反省 2月25日(一)路加福音六36-38 聖雷鳴主教及高惠黎司鐸殉道  ( 請用平靜的心祈禱 , 不急, 不忙, 給天主一點點時間) 耶穌對門徒說︰ 「你們應當慈悲,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。 你們不要判斷,你們也就不受判斷; 不要定罪,也就不被定罪; 你們要赦免,也就蒙赦免。 你們給,也就給你們; 並且還要用好的,連按帶搖,以致外溢的升斗,倒在你們的懷裏, 因為你們用什麼升斗量,也用什麼升斗量給你們。」 釋經小幫手 「施捨」是四旬期三種懺悔方式之一,跟今日福音中的「給」有關係。 我們容易對物質產生心理的情感,皆視「擁有」來肯定自己的價值。 讓我們在四旬期裡,積極地分辨「想要」want和「需要」need的區別; 前者會促進對物質的依戀,後者則是正當的生存需求。 不管在物質方面的捐獻,還是精神資源的分享, 讓我們陪養出一顆慷慨的心,愛人如己的心,因為這才是「施捨」的中心意義。 不是把不要的給他人,而是把自己喜歡的分享出去。 然而,「施捨」更是一種態度,是內心懺悔的表現,是愛的一種面目。 今天福音中提出四個重要、互相連結的動詞, 那就是「判斷」、「定罪」、「赦免」、「給」。 特別在親人之間的關係上,我們往往無法給,因為無法寬恕, 因為早就給他定罪,因為第一步就已經判斷他。 要積極地「施捨」,首先求聖神的力量,驅除對人的消極判斷。 比方說,在街上看到乞丐,腦裡早就被慣說他一定是騙子, 所以我們就按照這判斷,決定不分享。 但是,連耶穌也甘心被騙,被猶達斯出賣,被長老們占便宜; 祂不允許他人的行為影響自身的決定,而最後還是決定愛人,還是付出到底。 無論對方是騙子或是善人,我們還是要做自己,守護愛人如己的信念, 堅持「施捨」的心態。雖然別人可能會說我們是傻瓜,那又怎麼樣呢? 至少我們更像耶穌一樣,為義而被取笑。 種下種子 是否能把喜歡、所珍惜的東西分享給他人? 全心祈禱 主,我越大方,也更會意識到祢對我的慷慨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