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9.20 (日) 感恩優先 的天國

常年期第廿五主日 瑪竇福音二十1-16

聆聽聖言

天國好像一個家主,清晨出去為自己的葡萄園僱工人。他與工人議定一天一個「德納」,就派他們到葡萄園裡去了。約在第三時辰,又出去,看見另有些人在街上閒立著,就對他們說: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吧!凡照公義該給的,我必給你們。他們就去了。約在第六和第九時辰,他又出去,也照樣做了。約在第十一時辰,他又出去,看見還有些人站在那裡,就對他們說:為什麼你們站在這裡整天閒著?他們對他說:因為沒有人僱我們。他給他們說: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吧!到了晚上,葡萄園的主人對他的管事人說:你叫他們來,分給他們工資,由最後的開始,直到最先的。那些約在第十一時辰來的人,每人領了一個「德納」。那些最先僱的前來,心想自己必會多領,但他們也只領了一個「德納」。他們一領了,就抱怨家主,說:這些最後僱的人,不過工作了一個時辰,而你竟把他們與我們這整天受苦受熱的,同等看待。他答覆其中的一個說:朋友!我並沒有虧負你,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「德納」嗎?拿你的走吧!我願意給這最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。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,行我所願意的嗎?或是因為我好,你就眼紅嗎?這樣,最後的,將成為最先的,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。」

釋經小幫手

耶穌帶來天國的好消息,也用心地以各種比喻讓門徒們試著了解何謂天國。今天耶穌的葡萄園工人比喻,不難發現天國的邏輯真的和現實世界非常不同。相信任何人若是那清晨六點就去工作的工人,看到下午五點才來上班的同事,在傍晚六點老闆發工資時竟和自己領的薪水一樣多,這不抱怨也很難。今日的我們或許會投訴檢舉這個雇主,不同工卻同酬。即使勞資雙方議定在先,也可因雇主違反了勞基法的公平原則而宣告這議定契約無效,讓清晨工人拿到應有的報酬。然而,天國的法律,和世界的法律是不同的。世界的法律,看的是結果;天國的法律,看的卻是動機。耶穌說:「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,行我所願意的嗎?或是因為我好,你就眼紅嗎?這樣,最後的,將成為最先的,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。」當最先被雇用的工人對事情的結果感到「眼紅」嫉妒、「抱怨」不公平、工作只是「受苦受熱」時,是進不了天國的。而當最後才被雇用的工人拿到工錢,滿心喜悅感恩雇主時,天國很快就進入他們心中了。此刻讓我們再次體會,生命中的一切都是上主的恩賜,有些事情我們是辛苦的清晨工人,有些時候我們可能也是幸運的傍晚工人,如何在各種處境中都能以感恩的動機來面對、先把焦點放在天主慈愛的揀選中,而不是眼紅於和他人的比較,相信天國的平安喜樂將時時進入我們的生命中。

品嚐聖言

因為我好,你就眼紅嗎?

活出聖言

今天,為自己一件常感到理所當然的事,深深感謝天主的恩賜。

全心祈禱

主耶穌,請幫助我常在祈禱中體會祢對我的恩賜,跨越人性中眼紅的誘惑。

歡迎收聽語音檔,讓愛的聖言傳遍世界各地!

 

©2026 台灣主言會版權所有。歡迎使用,但請表明文章來源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