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卅二主日 路加福音廿27-38 聆聽聖言 那時候,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,有幾個前來問耶穌說:「師傅,梅瑟給我們寫道:如果一個人的哥哥死了,撇下妻子而沒有子嗣,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妻子,給他哥哥立嗣。曾有兄弟七人,第一個娶了妻子,沒有子嗣就死了。第二個,及第三個都娶過她為妻。七個人都是如此: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。末後,連那婦人也死了。那麼,在復活的時候,這婦人是他們那一個的妻子?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。」 耶穌對他們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也嫁;但那堪得來世,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他們也不娶,也不嫁;甚至他們也不能再死,因為他們相似天使,他們既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天主之子。 至論死者復活,梅瑟已在《荊棘篇》中指明了:衪稱上主為亞巴郎的天主,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。衪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:所有的人為衪都是生活的。」 釋經小幫手 今天我們可以以這樣的方式整理撒杜塞人的問題:「如果婦人曾經是兄弟七人的妻子,復活後,她到底是屬於誰?誰有權利『擁有』她?」你可曾想過自己是屬於誰的?或你身邊的人,誰可稱得上是屬於你的呢?也許,小時候我們會覺得自己屬於父母、結了婚就屬於太太或先生、在哪裡上班就屬於哪家公司?我們的答案就反映出我們和誰關係最親密,最親近。然而,越是親密的人,我們難免會越想從彼此身上得到所需要的愛及各方面的支持,有時還會因爲對方無法滿足我們這些期待而感到不安、妒忌,甚至更强烈地想去控制、去「擁有」對方。然而,耶穌卻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也嫁; 但那堪得來世,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他們也不娶,也不嫁…他們既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天主之子。」祂表明我們不能用一般的邏輯來限定復活後人與人間的關係。在復活的生命中,我們將體會到每個人最基本的身份是天主之子女,是屬於天主的。天主不變且無限的愛是我們每個人需要的保障。當天主的愛填滿我們,當我們相信天主的愛也在填滿我們所愛的人,而我們在天主的愛中是彼此連接,我們就漸漸可以放下擁有或霸佔他人的衝動,學用一種更慷慨的愛去愛身邊的人,也相信在復活的日子,這些真心的愛必能在天主内得到滿全。 品嚐聖言 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既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天主之子。 活出聖言 與其忙著想控制或佔有別人的愛,不如學習天主慷慨且不計較的愛。 全心祈禱 天主,請你教導我如何在生活中,朝向你復活、永恆的愛努力。 歡迎收聽語音檔,讓愛的聖言傳遍世界各地! ©2022 台灣主言會版權所有。歡迎使用,但請表明文章來源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