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活的光輝

4月5日(日)復活節   若望福音二十1-9 一週的第一天,清晨,天還黑的時候,瑪利亞瑪達肋納來到墳墓那裏,看見石頭已從墓門挪開了。 於是她跑去見西滿伯多祿和耶穌所愛的那另一個門徒,對他們說:「有人從墳墓中把主搬走了,我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那裡了。」 伯多祿便和那另一個門徒出來,往墳墓那裏去了。 兩人一起跑,但那另一個門徒比伯多祿跑得快,先來到了墳墓那裏。 他俯身看見放著的殮布,卻沒有進去。 隨著他的西滿伯多祿也來到了,進了墳墓,看見了放著的殮布,也看見耶穌頭上的那塊汗巾,不同殮布放在一起;而另在一處捲著。 那時,先來到墳墓的那個門徒,也進去了,一看見就相信了。 這是因為他們還不明白,耶穌必須從死者中復活的那段聖經。 釋經小幫手 「那個門徒…一看見就相信」,你呢?你看見了什麼?你相信了什麼?我們多時看到社會的種種新聞,就相信人性本惡;看到親友的行為,也不停地批評;看到自己,也很悲觀。今天,主耶穌希望我們復活起來,不要在黑暗的墳墓裡住一輩子,在死亡的陰影下生活。主耶穌的復活就是給我們帶來了永不會被毀滅的希望;最後的結局是生命,不是死亡;是愛,不是仇恨和冷漠;是寬恕,不是怨恨…耶穌的愛為人類的歷史寫下了新的一頁。擁有復活的希望並不代表基督徒是樂觀的一派,而是主耶穌已付出了全部的代價,祂用自己的血為我們開啟了生命的路徑。在福音中,門徒們到了墳墓,看到的是墳墓的黑暗、埋葬耶穌遺體的殮布和汗巾。這些都是死亡的記號,但那位耶穌所愛的門徒卻在死亡的記號中,看到了復活耶穌的標記,雖然還不明白,但願意相信耶穌之前對他們說的話,說自己會復活起來。我們在今日社會和自己的家庭裡也會看到死亡和絕望的印記,但信仰會告訴我們︰耶穌的愛必戰勝這一切,讓我們耐心地祈禱、等候。教宗方濟各說︰「所以我們告訴其他人︰『你們來看看﹗』在每個人性軟弱的情況中,耶穌的福音見證了祂忠實且無條件的愛。我們也跟隨祂,離開自己的世界,去關懷他人,靠近那些被人生的十架壓迫的人…告訴他們︰『你們來看看﹗』愛比較有力量,愛給與生命,愛在荒野裡締造希望。」 種下種子 主耶穌的復活對我有何意義呢? 全心祈禱 主,請牽著我,別離開我,讓祢的復活照耀我的一生。當我絕望時,讓我轉向祢復活的光輝。阿們。 © 2015 台灣主言會版權所有。歡迎使用,但請表明文章來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