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10 (一) 善用自由

國慶日 迦拉達人書四22-24,26~31,五1 聆聽聖言 弟兄們:法律曾記載說:亞巴郎有兩個兒子:一個生於婢女,一個生於自由的婦人。那生於婢女的,是按常例而生的;但那生於自由婦人的,卻是因恩許而生的。這都含有寓意:那兩個婦人是代表兩個盟約:一是出於西乃山,生子為奴,那即是哈加爾─西乃山是在阿剌伯─這哈加爾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,因為耶路撒冷與她的子女同為奴隸;然而那屬於天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,她就是我們的母親:誠如經上記載說:『不生育的石女,喜樂罷!未經產痛的女人,歡呼高唱罷!因為被棄者的子女比有夫者的子女還多。』弟兄們!你們像依撒格一樣,是恩許的子女。但是,先前那按常例而生的怎樣迫害了那按神恩而生的,如今還是這樣。然而經上說了什麼?『你將婢女和她的兒子趕走,因為婢女的兒子不能與自由婦人的兒子,一同承受家業。』所以,弟兄們,我們不是婢女的子女,而是自由婦人的子女。基督解救了我們,是為使我們獲得自由;所以你們要站穩,不可再讓奴隸的軛束縛住你們。 釋經小幫手 你怎麽瞭解「基督解救了我們,是為使我們獲得自由」這句話呢?現在人强調自由就是身而為人的基本權利。在法律上,人的自由不是絕對的,在行使自己自由權利的同時,亦要尊重他人的權利,否則便是放任的行為。但隨著人權意識提高,越來越多人拒絕對自由的合理限制。試問,你在生活中對哪些事生有叛逆或排斥的心態,覺得它限制了你的自由,阻止你發揮自己?這些經驗讓你内在湧出什麽樣的情緒:是生氣、沮喪、厭惡或無奈?今天,不妨問問耶穌,我們的叛逆或排斥是祂要的嗎?我們所要爭取的自由,會讓我們更豁達,還是它只是放任的行爲,辜負耶穌為我們爭取的救恩?的確,有時候我們會把救恩和自由錯誤理解成能自己做主、不依靠別人、不需要被別人控制、想做什麼就做什麼、不被任何人事物束縛……等。因此,當我們被病痛纏身,行動不便時、當我們有義務必須完成,被迫犧牲個人的計劃時、當我們得服從長上接受自己不認同的決定時,我們似乎就失去了自由和救恩。但耶穌十字架上的救恩卻告訴我們—真正的自由不在於外在不被限制,而是內在的自由。在十字架上,耶穌沒有外在的自由,但祂的美善寬仁卻不被惡劣的環境綁架,反而繼續選擇愛、原諒、抱有希望,而這才是真正最偉大的自由。 品嚐聖言 基督解救了我們,是為使我們獲得自由;你不可再讓奴隸的軛束縛住你。 活出聖言 若耶穌已給我自由,我選擇做的事是否讓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變得更好? 全心祈禱 耶穌,請幫助我不要辜負祢爲我付出的犧牲,選擇善用我的自由。阿們。 歡迎收聽語音檔,讓愛的聖言傳遍世界各地! ©2022 台灣主言會版權所有。歡迎使用,但請表明文章來源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