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6日(四) 瑪竇福音七7-12 耶穌說︰「你們求,必要給你們;你們找,必要找著;你們敲,必要給你們開,因為凡是求的,就必得到;找的,就必找到;敲的,就必給他開。 或者,你們中間有那個人,兒子向他求餅,反而給他石頭呢? 或者求魚,反而給他蛇呢? 你們縱然不善,尚且知道把好的東西給你們的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之父, 豈不更將好的賜與求衪的人? 所以,凡你們願意別人給你們做的,你們也要照樣給人做:法律和先知即在於此。」 釋經小幫手 看到今天的福音,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驗,每天祈禱時就向天主祈求心中的願望能夠實現,不論是求誰的身體健康,或者是想要交男女朋友,甚至今天晚餐想要吃○○等等。但常感覺到,不管我們求什麼,常常天主好像都沒有聽到,根本不像今天福音所寫的這樣,好像只要求,天主就會阿莎力的給我們心中所求的。很多時候,我們都只希望我們向天主求的,天主就會給我們,認為天主應該要給我們的。但其實這樣的想法,只會使你遠離你心中所祈求的,也會讓你遠離天主。著名的德國詩歌散文創作者歌德曾說過︰「光有願望是不夠的,還應當行動」。今天的福音中也很明白寫道「凡你們願意別人給你們做的,你們也要照樣給人做」。可見,天主最佳答覆我們祈禱的方式,就是要我們彼此相愛;透過我們的手來給予彼此幸福。當你願意為了他人的好而分享給他們,你就是在告訴天主︰「主啊﹗我願意目前放下自己的需求,去滿足他人的願望。」或許只是放棄一杯飲料為了奉獻給街友,但這樣做,你就是在效法主耶穌無私的愛和給與。這時候,天主所給你的啟示和恩典已經超乎你所能祈求的,就是說,你已經證明天主已賜予你足夠的好東西,因為只有擁有了,才能分享。當我們越放下自己去分享,就是空虛自己,主的好東西會一一地填滿我;我越給,我越得到,我越幸福,我也越走向天主要我邁向的目的地。 種下種子 今天,你有發現你身邊人的需要嗎? 全心祈禱 慈愛的天主啊!祈求您賜給我愛人的力量,讓我發現身邊需要幫助的人。阿門。 © 2015 台灣主言會版權所有。歡迎使用,但請表明文章來源。